据介绍,小波今年技校毕业,刚找到工作,事发前正在工厂实习。该村民还称,小波家经济条件并不好,“其父母都在附近养牛场打工,月收入也就两三千元。”该村民介绍,原本全家人都指望小波能尽快参加工作好补贴家用,没想到却发生这一场悲剧。
“事发时小波正好在帮同村朋友照顾生意。”另一位熟知内情的村民告诉记者,小波的这位朋友在山东联合大学对门的露天广场处搭了个烧烤架,一到晚上9点以后就卖烧烤,由于生意不错,人手不够就把小波叫过去帮忙。
“其实我侄子(小波)过去帮了没几天。”在小波家门口,记者遇见了小波的二大娘,她也刚刚得知小波去世的消息,然后去小波家安慰其父母。据她介绍,25日晚上9点,小波洗完头发洗完脚,告诉他妈帮完忙很快就回家,谁知侄子这一去竟成了永别。
捅人少年去年小学毕业上学时中规中矩
□记者张敏实习生龙敏
附近村民称,当时有七八个人参与了冲突,“看着年龄都不大。”一位村民说,捅人的男孩姓温,有十三四岁,之前曾在长清区乐天小学上学,事发当晚,温某还乘面包车前往省立医院治疗。
随后,记者赶到省立医院,一位值班护士称,25日晚确实有一名温姓男孩来过急诊室,但打完吊针后便走了,“本来还要输血小板,但因为当天晚上医院没有,就先走了。”对于温姓男孩的伤势,该护士称并不了解。之后,记者又来到血库询问,但对于病人的情况对方不愿透露。
26日下午4点,记者联系上长清区乐天小学的王姓老师,“他确实在我们这里上过学,因为他的姓氏比较少见,因此有印象。”王老师告诉记者,乐天小学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学校,而温某的父亲就是从东北来长清打工的。温某在该校上学期间行为还算中规中矩,并没有见什么暴力事件,2015年6月份,温某如期在乐天小学毕业,“此后他去了哪里或者干什么,我们就不知道了。”王老师告诉记者。
相关链接 一言不合而动武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
□记者张敏 实习生龙敏
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发生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中,14岁-16岁少年所占比重逐年提升,2013年时已突破50%,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因此,“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频频出现。而记者梳理发现,即便在济南,日常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因一言不合而动武的事情也频频发生。
2015年11月11日,在济南一中学,读初三的小陈突然被同学捅伤。据他回忆,当时下课在走廊上,有两个同学追着跑,其中一个撞了小陈一下,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当时对方手里一直拿着红领巾,可令小陈没想到的是,红领巾里居然藏着把刀子,并且捅向了自己。
2015年11月,在济阳太平镇中学,一名初二学生挨打。据他介绍,当时有人撞到自己,他就骂对方,两人发生口角后,对方找来更多人,最后遭到七八个同学殴打。
2013年12月8日,在商河某中学,高一学生小飞(化名)被同班同学李某(化名)割伤颈部,据了解,两人平时并无过节,只因两句口角最终酿成悲剧。
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