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配置40亿亩煤田随后又拿走
一位知情人说,“问题就出在政府给配置的这块40亿吨煤田,依照当时市场储量价格计算,这块煤田价值就是28亿元,足以修建上述两条公路。而随着煤炭市场的暴涨,到了2009年,每吨市场储量价格增至20元左右,40亿吨煤田价值就是800亿元。”
资料显示,截止2006年,白彦花煤田探明储量约为86亿吨,给梁策公司配置的煤田约占包头境内总储量的71%。
2007年8月17日,包头市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同意为中国泛海集团、中海油、汉龙集团、东方希望煤化工项目配置白彦花煤炭资源。
此时,梁策刚刚完成煤田前期可研报告及规划设计,还未等到他反应过来,冤狱发生。
2009年2月22日,梁策被包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包头警方认为,2005年期间,梁策与谢艳萍、都林等人先后发包施工工程,与第三方签订施工协定,收取工程保证金,已涉嫌合同诈骗罪。
2010年7月16日,包头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梁策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谢艳萍和都林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8年。
三人分别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上诉,认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而行使的正常工作,所谓合同诈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1年1月19日,内蒙古高院做出终审裁定,撤销包头市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7个月后,包头中院再次做出同样的判决,梁策等三人再次上诉。
2012年12月25日,内蒙古高院次第二次撤销包头中院判决。
经过两次判决和两次终审裁定撤销,此时,谢艳萍和都林已在包头市看守所度过了40多个月。
2013年8月21日,包头中院第三次做出刑事判决,依旧判处梁策三人罪名成立,判决书内容与前两次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无奈之下,梁策等人第三次上诉。
直至2015年10月13日,内蒙古高院终审改判,宣告梁策、谢艳萍、都林三人无罪。
在这个过程中,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2月,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蹲监狱病情恶化 现在每周肾透析维持
2015年11月9日,内蒙古高级法院工作人员赶到广东,向正在住院的梁策宣布了无罪判决。
梁策在终审无罪判决生效后,立刻向包头市中院刑二庭递交了《返还扣押财产申请》,要求返还随案扣押的500万元资金及相关物品。
但其表示,包头公安局和包头中院一直推诿,至今分文未退。
由于在羁押期间不能得到及时治疗,梁策病情恶化,出现尿毒症,同时被诊断出大面积脑梗、肾衰竭、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
四年来,梁侧依赖每周透析四次维持生命,每月医疗费用3万多元。其表示,自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无任何收入,加之没有医保,现已无法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