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方举证的一些家暴记录,男人方面辩称有些是女人自己摔的,男方的代理律师更是说到:女人也动手的,殴打成这样,有些无非是男人在体力上占有优势。
女方律师又说,除了殴打,还有精神家暴。提交的电话录音证据中,男人多次叫嚣“老子从今天开始不吃饭,不睡觉,就是要把你弄死”。这类反复提及的暴力语言是典型的威胁、恐吓、精神伤害。
但是男方辩称:她也骂我全家的。男律师帮他补充:这种是夫妻间的气话,有时候我跟我老婆吵架时也会说过头。
说到保护令后去年12月12日的那次报警,因为只有报警记录,而没有医院诊治记录。女方叙述:“那天他打我耳光把我脑袋往墙上撞……”被告席上的男人居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也许是自己也觉得不好,就低下头把脸埋进臂弯里,后来男人说,那天他没动手,吵了几句,女人就跑出门去报警了。
根据法律规定
他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次诉讼中,女方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自己要儿子,女儿归男方,分割财产,还要求精神损失赔偿金8万元。
男方要求法院驳回女方的离婚诉请。说夫妻关系没破裂,而且在第一次调解和好之后的6个月内法院不应再受理。说到女人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人反驳:哪有什么共同财产,只有共同债务——二手车店去年10月倒闭,没有经济来源,现在还有三张借条呢。
三张借条中,数额最大的一笔是,男方向其父亲借款10万元。女方大叫:“怎么可能?去年他父母要盖房子还问我们借钱。”
男方提出,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把十余万元都转到自己卡里。女方律师说,对此已经做过调查,因为做生意,女方的卡平时都由男方保管,确实有笔15.7万元转入女方卡中,但没过几天,这笔钱就转进了男方以及他堂哥的卡中。所以不存在女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去年10月,为了保护女方,拱墅区法院发出了杭州首例人身保护裁定。人身保护裁定就好比生效判决。现在男人又将女人打成轻伤二级,公安立案,目前此故意伤害案已经到法院审理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人可能会因此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至此,伤害太大了,曾经最亲的两个人分处原被告席,没有目光交流,只有女人充满愤恨地盯着男人,如果目光如剑,估计男人早就千疮百孔——“当初怎么会跟这种人结婚生子?”
在庭上,祝双夏说了三句话很给力:结婚证不是家暴许可证,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反家暴是国家、社会、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