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代理协商,洋河公司未正面回应
之后,闻先生再次在论坛发帖。“本来如果他们态度好一点,也没这么多事情。但是现在出了事情,他们这种解决方法,以后还会有谁会喝他们的酒呢。”闻先生向澎湃新闻说。
据中新网报道,曾有洋河集团售后服务人员赶到新沂了解情况,并对消费者表示歉意。不过,在处理赔偿事宜方面,该客服称由于消费者要求赔偿4000元,与集团安排的合理赔偿两箱酒相差很大,因此仍在沟通中。
2月29日,澎湃新闻致电洋河集团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事情已经解决,并称已对“问题产品”进行了回收,并将进行化验分析。
至于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蚊子被装进了酒里,该工作人员称,需要生产部门专业人员,并称将由专人稍后回复。
据闻先生表示,协商结果是由当地经销商全权代理,洋河集团方面并未出面。“因为经销商的态度非常好,我也就不想追究了。如果之前洋河那边的人态度好一点,也没后来那么多事儿。”
闻先生称,经销商与其商议的处理办法是赔偿4箱洋河蓝优酒,并且将宴请闻先生和闻先生的朋友,表示道歉。
专家:消费者最低可获赔1000元
针对此事,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分析称,此类情况属于酒里混入杂质,从《食品安全法》角度,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
王金宝解释称,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其中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此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在权衡十倍价款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后,选择赔偿金额较多的一种。”王金宝称,同时,这种惩罚性赔偿的支付,不以造成消费者损害为前提。也就说,即使是未拆封的产品,如果违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一样可以主张进行赔偿,而且最低可达到1000元。
不过,王金宝也提醒消费者,该赔偿必须由消费者主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