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良给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借粮款收据原件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叁万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条右端印有“争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粮款在今后政府征收田赋时,可凭此据抵销,未抵销完的剩余数额政治部保证偿还。
出借人张炎山是张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南向店乡人。张志良说张炎山曾经在乡里经营中药店铺,家境富裕。
拆旧屋红布包裹藏借条
1989年,张志良的父亲张富友在拆建旧屋时发现土墙缝里塞着一个红布包裹,里面正是新四军的老借条。“我没见过爷爷,听老一辈人说那时候他是乡里的首富。”张志良回忆说。
借据是用黑色钢笔写的,因为氧化,所以现在看起来像圆珠笔。张志良的侄子刘先生说。
1950年左右,各地迎来了兑换借据的高峰期。张志良称,那时候祖父张炎山被划为地主,于是将借据藏于墙缝里。
1989年,张志良的父亲张富友发现新四军借据后,曾找到当地政府兑换,“就给几百元,我父亲没同意,又拿回来了”。张富友在家务农,已于1993年去世。“父亲的遗愿就是让我把爷爷的借据兑换过来。”
“银行鉴定货币为银元”
昨日,记者致电光山县原财政局办公室杜主任,他称,2012年7月底,县政府曾主持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由该县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和银行四个部门一同参加,张志良的侄子刘先生亦有旁听。
杜主任回忆称,当时的工作部署分为四步,即公安局鉴定借据真假,人民银行鉴定币种是银元还是借粮券,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最后由财政局根据1980年财政部出台的公债政策进行兑现。一个月后他就离开了,此调查也移交他人,他也不清楚后来的情况。
据接近当初参与调查的人士透露,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光山县支行鉴定货币为银元。张志良家人表示2013年5月,曾在县信访局看见过该调查报告,对方不让翻看和拍照,只告诉我们很快会兑换。但至今相关部门未有回应。
昨日,记者致电光山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他表示已经开始处理张志良的事情,这几年各部门由于人员调动存在衔接问题,大概一星期内会有结果。
信阳市光山县委宣传部通报:
关于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光山县南向店乡张志良反映新四军借其爷爷钱款问题的情况说明
11月5日,《新京报》刊登了我县《河南村民要求政府兑现新四军68年前3万元借条》的报道,光山县委、县政府立即安排调查。
经查,2012年7月26日,张志良反映:1946年,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路过南向店乡,向其祖父借款3万元,多年来要求偿还,未解决,请求帮助。8月22日,县作出处理意见:1、公安部门调查张志良与张炎山祖孙关系真实性;2、公安、民政部门核实借据的真实性;3、银行部门核实借据中所提现金为何币种。随后,调查组多次与张志良本人协调解决,要求提供其与张炎山关系证明,因其在外务工,始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明,且借款原件一直没有鉴定。并经调查,当时市场流通货币种类繁多,而借据票面上未明确货币种类,故一直未能对3万元是何币种作出确切认定。
11月5日,光山县委、县政府再次作出要求:1、对借据中“张炎山”与张志良在诉讼请求中所述其爷爷“张炎善”是否为同一人进行核实;2、对张志良与张炎山的祖孙关系进行确认;3、要求张志良携带借据原件与县有关人员一起到有关权威部门对借据真伪及币种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及身份确定无误后,将按有关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