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州火车站派出所
重庆铁路公安处泸州火车站派出所因为没有上级主管单位而受到舆论的密切关注。多年来,部分民警一直就该所的境遇上下奔走呼吁,却屡屡受挫,而今,日渐灰心的他们全都拒绝出现在记者的镜头里。本报记者 田文生摄
一个火车站的派出所,因其匪夷所思的罕见境遇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这个派出所有办公场所、有警察,上级机关却有名无实,是一个实质上有“所”却没有“派出机关”的派出所。因此,发生重大案件后,囿于不能超越权限,无法进行有效打击。
由于找不到地方报批,10年来,派出所无法拘留一个人、逮捕一个人。即使对方触犯刑律,他们也无法将其绳之以法。
铁轨上发生事故,铁路派出所成为辅助角色
2013年夏天,泸州市火车站附近安宁镇的火车铁轨上,发生一起蹊跷的悲剧。
当天凌晨5点多,一辆货车在大雾中从泸州驶往隆昌,司机突然发现铁轨上横卧着一个人,尽管当即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列车依然碾过了对方。
当重庆铁路公安处泸州火车站派出所(以下简称“泸州站派出所”)的警察赶赴现场时,发现男子只穿了一条内裤,身上还覆盖着一些杂草和树叶。
该男子是被碾轧致死,还是死后被移尸铁轨?这一系列问题既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也关乎责任的认定。
涉及人员死亡的事故显然需要警方进行缜密的调查取证。可是,应由谁来经办?这个在所有人看来都不是问题的问题,却成了一个问题。
最终,经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局第四分局沟通,协调泸州的刑侦机关调查此事,最终由当地的石洞派出所出警主导前期调查。一般情况下,在铁轨上发生列车碾人事件,应由铁路公安的刑侦部门负责办案。
与其他列车碾人的事故相比,铁路警察在此次调查取证中起到的作用相差甚远。
在该起调查中,泸州站派出所充当的是辅助性的角色——当时,该所甚至根本没有深入调查此事的可能性,这是一个事实上没有上级机关的派出所,根据权限的规定,在没有获得上级批准前,它无权对此进行深入调查。
事件以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给当事人家庭一笔补偿告终。
除了这起事件,当地还曾出现钢轨上被人摆放大条石的事件,嫌疑人本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却无能为力;当地废品收购站违法大量收购铁路线上的螺栓、螺帽、钢板等物品,派出所无法打击;多年来,派出所收取的罚款也无法处理……
“无主派出所”并非“黑户口”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可是,泸州站派出所却没有“上级公安机关”,这意味着,这个没有决定拘留、搜查等权力的“派出所”,在重大案件前有心无力,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可能逃脱应受的惩处。
那么,这个“无主”派出所是如何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