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保姆虐待老人被立案 信任泡沫破裂。家政平台的“信任背书”不应成为一戳就破的泡沫。南京一位85岁患有轻微阿尔茨海默症的老人,在自己家中遭遇了住家保姆极其恶劣的暴力虐待。监控视频显示,保姆扇巴掌、揪头发剧烈摇晃、从背后撂倒老人,甚至在老人倒地后冷漠地跨过去。这些行为发生在保姆服务超过1000天之后。
目前,涉事保姆姜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警方刑事立案。家属的核心诉求是不仅要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还要追究“天鹅到家”平台的监管责任。购买家政服务时,平台究竟承担着怎样的“看门人”责任?高额的管理费是否真的买来了等值的监管?
事件中,外婆郝某某已85岁高龄,认知功能下降。保姆姜某某自2023年起进入家庭服务,2025年通过“天鹅到家”南京新街口服务机构续签合同,月薪5000元。在家属看来,这是一位久经考验、值得信赖的阿姨。然而,2026年7月1日,这种信任被监控画面彻底击碎。早晨7时50分,老人吃早饭示意嘴里不舒服,姜某某突然上前掌掴其头部,揪着头发剧烈摇晃。上午11时53分,老人在桌边踱步,姜某某冷不丁从背后将其撂倒在地,老人仰面摔倒后,姜某某不仅没有搀扶,反而像跨过障碍物一样从老人身上跨过去,随后自顾自地玩手机。
这些画面之所以令人窒息,不仅仅在于暴力的烈度,更在于施暴者的漠然与熟练。家属悲痛之余随即警觉:这恐怕不是第一次。
警方给出的立案通知书显示,姜某某涉嫌的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姜某某基于家政服务合同,对失能、半失能老人形成了事实上的看护职责,她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主体。单次的扇巴掌可能停留在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但揪头发、撂倒老人并跨过身体,结合被害人的高龄和认知障碍,这种连续的、带有明显羞辱性质的暴力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保姆落网,大快人心。但家属的追问并没有停止。平台收钱时许诺的是“专业服务”,出事后给出的解决方案却只是“永久拉黑”。如果平台在合同中承诺了背景调查、技能培训、服务监督,那么当这些承诺形同虚设时,它就构成了违约。平台是否有定期回访?是否查看过雇主的监控反馈?所谓的“信誉积累”,难道仅仅是“没被辞退”的时间堆砌吗?如果平台只重视阿姨服务时长带来的营销价值,而忽视了服务质量的实质监管,这种审查就是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
家属要追究平台责任,在法律上可以走几条路。首先是违约之诉,平台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合格服务人员;其次是侵权之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平台对姜某某既往的不良行为知情或应当知情,但疏于审核,那么平台需承担补充责任甚至连带责任。此外,《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作为连接消费者与服务者的桥梁,负有对入驻服务者资质资格进行审核、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定义务。
这个案件让我们愤怒,更让我们焦虑。家政服务是无数双职工家庭的刚需,我们没有那么多“1000天”去考验一个人性。监控是底线,尤其在照顾失能老人和婴幼儿时,明确告知并安装监控是法律允许下的自我保护。警惕“经验主义”陷阱,服务时间久不代表人品可靠。定期关注老人的身体痕迹(淤青、划痕)和情绪状态(恐惧、沉默),比什么都重要。签约时,不要只看价格,要看合同里平台承诺了什么,要求他们出示非形式主义的、有实质内容的报告,并保留这些承诺作为日后追责的凭证。
法律会给姜某某的暴力一个公正的判决,但我们更期待制度能补上家政平台的监管漏洞。老人被撂倒在地的那一刻,跌倒的不只是一个85岁的身体,更是家属对平台的全部托付。高昂的管理费换来的只是在出事后的“一键拉黑”,这样的商业模式显得冷血。对待弱者的态度衡量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对于失能失智的老人而言,他们最后的尊严不应只取决于遇到的保姆是否善良,而应系于法律与制度的刚性守护。面对暴力,法律不能沉默;面对失职,平台同样不能隐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