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操作失误不是企业免死金牌 盒马甩锅被驳回!一名消费者在盒马下单购买百合片,却收到了水仙球。消费者误食后中毒送医,维权过程中还被告敲诈。四个月后,北京朝阳区市监局对盒马作出了罚款198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的处罚决定。据市监局调查,百合片和水仙种球在实物和外包装标签上都有明显区别,分拣员在打包过程中将两个订单搞反了,导致错误配送。
尽管事实清晰且罚款有法可依,盒马对此并不认同,并提出两条申辩意见:一是认为这是员工操作失误而非企业主体责任缺失;二是偶发漏洞不等同于企业未落实主体责任。但市监局驳回了这些申辩理由,指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可转嫁,有制度不等于落实制度。
尽管行政罚款已顶格,金额不大,但盒马仍不愿承担责任,不仅拒绝支付医药费,还状告消费者敲诈。消费者邹女士表示,她现在只希望得到一个有诚意的道歉,并准备通过诉讼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这种甩锅式公关已成为许多企业的通病,消费者往往在责任切割中处于弱势。违法成本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员工操作失误”成为企业常用的免责话术,消费者维权反而面临被反诉的风险。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安全底线还能依靠什么来守护?水仙有毒,企业的傲慢同样具有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