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直播电商行业食品安全责任推诿等乱象,3月20日起,《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系统性划定了监管红线,通过四大变化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往直播电商参与主体多,出了问题互相推诿。新规首次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及其服务机构(MCN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新规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明确平台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第一守门人,不仅要管直播间里的食品,还要管直播间里的主播。平台必须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如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主播进行资质核验和食品安全培训,杜绝无资质直播。新规还区分了“店播”与“达播”。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己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在其直播账号信息主页显著位置依法公示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即纯带货的达人则必须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明确选品标准和规范,对推荐的食品把好关。
新规明确列出了不得在直播间经营的13类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等。此外,还规定了8项禁播行为,例如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同时,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新规还引入了流量监管,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发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按照平台规则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这意味着流量将不再是违法主播的保护伞。
消费者在直播间买到问题食品后常遭遇下播跑路、举证无门的困境。对此,新规从渠道、证据、处罚三方面构建保护网。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通过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标识的方式,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功能,确保消费者可以实时监督、快速维权。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对于平台当甩手掌柜,不审核、不报告的行为,按《食品安全法》处罚;经营者培训走过场、选品不过关,先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店播”资质不全、信息不公示,分别对照《食品安全法》和《电子商务法》精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