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安徽省省长王清宪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在2026年的重点工作中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制度,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并扩大职工文体消费。这是“设置中小学春秋假”首次被写入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

此前的2月3日,江苏省省长刘小涛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将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江苏计划从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推行实施春秋假。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教学规律,春秋假将安排在每学年的期中时段,即春季4月至5月、秋季10月至11月之间,春假和秋假各3天。假期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连安排,形成连休,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随着江苏和安徽相继宣布推行中小学春秋假,今年起这一制度将在苏浙皖三省铺开。三地毗邻,互为重要的旅游客源地,此举有望在长三角区域内错峰形成互送客源的一体化亲子游市场。
春秋假是指在春季和秋季学期中,为学生增设有别于寒暑假的短假期。国家层面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明确学校可以放春秋假。《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曾提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同年9月16日,商务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了春秋假安排。政策指出,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
浙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2025年10月9日,绍兴市教育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推行该制度的省份。
近段时间以来,四川省和重庆市也发布了各自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工作的相关进展。2025年11月,四川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在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重庆则在2026年1月19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