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上午,田某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在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中午12时,被害人代理律师透露,法院未当庭宣判。

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因强奸其大嫂赵某某并持刀欲杀害她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报复赵某某,将其砍伤,并杀害了见义勇为的村民刘铭富。随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生活,最终于2022年在长沙的一间出租屋内被捕。同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田某明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某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审查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本案启动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