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大罢免”亮票案遭判刑 拘役55日缓刑2年

环球网 2026-01-21 0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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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赵少康因在2025年7月26日的“大罢免”投票中展示选票给媒体拍摄,被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支付公库5万元。此案可上诉。

赵少康“大罢免”亮票案遭判刑

赵少康在投票日被控亮票,违反了“选罢法”。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确实做了错误示范,但从未拒绝认错。他声称当时没有听到选务人员制止,事后向媒体查证也没有发现相关报道。他认为自己没有必要故意亮票,且他的立场众所周知,无须通过亮票来表达。

赵少康还提到,这是他第一次被起诉,感到非常难过,并再次向公众道歉。他表示,当天在台北市大安分局就承认了亮票行为,并请求警察转达检察官给予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

公诉检察官则指出,赵少康作为公众人物,其亮票行为会产生较大影响,且并非过失所致,请求法官妥适量刑。检方指控赵少康在投票过程中两次展示选票,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建议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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