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去世后被发现与小38岁保姆结婚,财产被转移,二审维持原判 遗产争夺战落幕!赵德忠去世后,养女赵永秋回到锦州老家,发现养父在离世前九个月与保姆郑秀英登记结婚,房产已过户到郑秀英儿子郑某名下,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也被领走。这一连串的消息让她感到震惊。
二审维持原判,房子归养女所有,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这起案件涉及婚姻登记、继承分配、公证撤销等问题,引发了对事实收养认定、婚姻审查标准以及老年人“防老”安排的讨论。
2020年8月,赵德忠聘用郑秀英做保姆。2021年5月,赵德忠向锦州市公证处开了一份“婚后未曾生育子女和收养子女”的公证书,收费单上签的是郑某的名字。随后,赵德忠名下的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到郑某名下。同年9月28日,赵德忠与郑秀英登记结婚,日期与养母的死亡注销证明相同。
赵永秋是赵德忠的养女,八岁时过继到姨父家,一直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她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搬到同一小区居住。后来请了保姆,她逢年过节和老人身体不适时都会探望。回家那天,她在抽屉里找到婚姻登记表和公证书,看到内容后感到困惑。她开始取证,提交材料证明自己是赵德忠的养女,并要求撤销那份公证书。锦州市公证处最终撤销了该公证书。
赵永秋还发现结婚登记和死亡注销同一天办理,认为这不正常。她向亲戚打听,试图与郑秀英协商财产分割,但对方回避。于是她将古塔区民政局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告上法庭,认为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一审判决未支持撤销婚姻登记的请求,认为赵永秋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但无法证明老人当时的行为能力有问题。
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判定赵永秋按份继承案涉房屋的八分之五,郑秀英一方按份继承八分之三。赵永秋需支付十五万元作为房屋分割款,郑某需协助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赵永秋表示,她对这些情况完全不知情,一直在尽力照顾老人。郑秀英则称,她与赵德忠是真心相爱,老人主动提出结婚,她尊重老人的意思。她还解释说,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是她授权儿子代领的。
此案引发了关于高龄老人婚姻自由、事实收养认定、继承权落实以及通过买卖形式过户财产的风险等公共关切。希望每位老人的“防老”安排都能稳妥,每份财产都能归到它该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