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扬州一家彩票店发生了一起意外。店主朱小姐接到一位微信彩民的购彩请求后,打印了两张彩票却忘记从打印机上撕下来。随后,一名男性彩民进店购买彩票,朱小姐在打印彩票时,误将之前微信彩民订购的彩票一并撕下给了这位男性彩民。
当晚中奖号码公布后,微信彩民联系朱小姐询问彩票情况。朱小姐通过监控发现,她误将中了10万元大奖的彩票给了到店的男性彩民。朱小姐希望这名彩民看到消息后能归还中奖彩票,并表示会当面酬谢。
朱小姐已经先行垫付了微信彩民的中奖款项,并试图通过支付平台联系那位到店彩民,但未成功。情急之下,她报了警。
对于这种情况,北京市隆安(扬州)律师事务所的高锦岭律师表示,该男子获得彩票是由于店主操作失误所致,其占有彩票缺乏合法依据,且导致店主垫付奖金产生损失。根据《民法典》第985条,该男子构成不当得利,需返还彩票或等值中奖金额。若彩票中奖金额较大(通常5000元以上),男子拒不归还的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270条的侵占罪。此时店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锦岭律师建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店主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情节严重时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