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与执行,重点禁止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及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行为。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平台在制定和修改规则时需履行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合理过渡期等义务,并建立沟通协商与纠纷解决机制。平台规则应清晰易懂,特别是涉及收费、争议解决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须以显著方式提示。
为了保护平台内经营者的权益,办法明确禁止以下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开通非必需增值服务、参加推广活动;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仅在特定平台经营;向经营者收取重复费用、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平台自身费用等不合理费用;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以及收取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即禁止大数据“杀熟”。此外,还规定不得单方面随意修改会员服务规则,损害会员权益;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或减轻、免除平台自身责任。
办法还对平台的信息、网络及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