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情况说明,回应了宋女士医疗事件。60岁的宋女士于2025年4月18日因上腹痛7天到医院消化内科门诊就诊,之后回家。4月27日,她再次因心悸问题到心血管内科门诊就诊,并以“室性期前收缩”被收治住院。4月29日进行电生理检查和射频消融术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完成尸检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医方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有手术适应证,但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手术操作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存在过失。最终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医院表示尊重事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此前双方就医疗损害民事赔偿问题已进行多轮协商,但由于患方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超出法律规定标准,未能达成一致。医院将继续加强与患方沟通协商,争取尽早依法妥善解决。同时,医院将以此为鉴,不断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报道,宋女士最初因胃病到医院就诊,本想做胃镜检查,却被建议进行心脏微创手术。最终在手术过程中不幸身亡。家属质疑手术的必要性,并称发现医院伪造证据。2025年12月9日,江苏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显示该事件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