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陌生男子刷开房门后续 酒店被判赔1692元!王女士入住维斯蒂酒店时,两名陌生男子用房卡突然刷开了她的房间门,随后迅速离开。这一事件让王女士感到惊吓,她联系酒店要求处理此事,但对酒店的处理态度感到不满。王女士将相关经历发在网上后,酒店发表声明,称她“狮子开大口要2000元赔偿”并指责她有“恶习”。

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消费权和名誉受到了损害,遂将维斯蒂酒店诉至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判决维斯蒂酒店退还房费192元,并支付补偿和律师费共计1692元。
案件判决书显示,王女士起诉要求维斯蒂酒店公开道歉,并赔付192元房费及额外赔偿768元,同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王女士指出,2025年6月12日,她入住维斯蒂酒店613房间。当天晚上,两名陌生男子(其中一个赤裸上身)用房卡刷开了她的房门。由于安全锁锁上,男子未能进入房间。王女士立即致电前台说明情况,要求处理。酒店前台试刷后称王女士没有关好门。在王女士的要求下,值班经理解释说两名男子是616房客,因系统升级问题导致613房间被616房卡刷开。经理提出更换房间,并承诺次日退房时赔付房费。
第二天,王女士办理退房时,酒店经理添加她的微信却迟迟不退房费。王女士认为酒店处理重大事故的态度散漫、拖拉,并要求“一赔三”。酒店回复称基层员工不易,以个人名义两次转200元房费给她,但她均已退回。与酒店沟通无果后,王女士认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王女士还提到,维斯蒂酒店在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帖文下评论,发布声明公告帖,内容失实且具有侮辱性,贬损她的人格,丑化她的社会形象,间接引导网民对她产生误解并在评论里恶意侮辱。
维斯蒂酒店则希望法院驳回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她删除有关酒店的不良作品并公开道歉,索赔此次事件给酒店带来的全部退单损失35万余元。酒店辩称,该事件系616房间客人疏忽与王女士房门未锁闭状态共同导致,公司无欺诈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条件。公司此前发布的声明属实,不构成名誉侵权。
经法院查明,王女士曾向酒店所在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维斯蒂酒店李某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罚款500元。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女士因酒店的声明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故对该项诉求不予支持。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酒店存在欺诈行为,不满足“一赔三”的赔偿条件。鉴于王女士确因此事件受到影响,以及酒店提供的服务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法院判定酒店需向王女士退还房费192元、支付补偿500元及律师费1000元,共计1692元。
王女士表示,法院未同意她要求酒店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心里有些失落。如果酒店不服判决上诉,她会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