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刊登了海底捞小便事件当事人的道歉声明。当事人唐某表示,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他表示已经接受到来自家长、学校、公安、法院以及网络广大消费者的批评与教育,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长大后努力成为对家庭、国家和社会有担当的人。其父母也表示,作为监护人,他们对于孩子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

此前报道显示,法院判令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向海底捞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20万元。今年3月,一则关于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广泛关注。随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17岁)和吴某(17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9月12日,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他们的父母之间的名誉权纠纷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两家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两家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
案件回顾显示,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和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相互拍摄视频。2月27日,吴某将视频发布在朋友圈,该视频迅速传播,引发广泛社会关注。3月12日,海底捞发布道歉声明,称将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全部销毁换新,对整个门店深度消毒,并对事发时段到消毒这段时间内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还餐费,进行订单付款10倍金额的现金补偿。3月14日,两家餐饮公司起诉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和吴某的行为构成对财产以及以侮辱方式对名誉的共同侵权。侵权行为造成涉事包间内餐具及就餐环境污染,给公众带来强烈的观感不适。法院支持海底捞方面对涉事门店堂食消费者全额退款的做法,但十倍价款补偿与侵权行为之间欠缺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指定报刊上向两家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费用。
两位专家学者对该案的判决结果进行了点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认为,此案告诫公众,监护人应承担对未成年人的行为监督和价值观塑造的责任,未成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认为,两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侵犯财产、商誉的共同侵权行为,判令未成年人赔礼道歉有助于其认识错误,发挥教育惩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