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在家中猝死被保险公司拒赔 家属求助检察院

澎湃新闻 2025-12-27 1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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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卖骑手在完成下午的配送任务后,因身体不适回家休息,当晚不幸猝死。保险公司以不在工作岗位为由拒绝赔付。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处理了这起保险理赔纠纷案。2024年7月9日下午,成某某完成最后一单配送后,因身体不适回家休息。当晚他在家中被发现意识丧失,经抢救无效死亡。成某某在工作期间投保了“新职伤”骑手综合险,保单条款中明确载明,被保险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身体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猝死保险金。然而,当他的母亲周某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答复称死亡地点在家中,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约定,不予赔付。

周某某全靠儿子赡养,成某某的突然离世让她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检察官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保险合同纠纷,更关乎一位劳动者猝死后其唯一遗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关乎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质维护。经初步审查,检察官认为周某某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决定立案审查。

检察官迅速展开工作,一方面为周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她梳理诉讼思路、明确权利义务、引导证据收集;另一方面,针对其举证能力弱的情况,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检察官前往平台公司调取投保信息和详细的跑单记录,逐步厘清事发前成某某的工作时长和行动轨迹,为下一步正确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检察官认为,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精神与新就业形态下“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概念具有弹性化和延伸性特点,骑手在连续接单配送后返家休息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不能简单机械地割裂其与工作之间的关联。保险公司仅以死亡地点在家中为由拒赔有失公允,周某某的诉求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周某某作为成某某法定继承人,有权作为本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静安区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

为了最大程度平衡保险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与保障劳动者权益之间的关系,减少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认为引导周某某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或许是本案最优解。为此,静安区检察院积极与区人民法院协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支付周某某保险金并即时履行完毕。

案件办理期间,静安区检察院实地走访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运营公司,与管理人员、骑手代表座谈,围绕劳动合同订立、工作时长算法、保险保障覆盖、职业安全培训等难点痛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区域内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现状。接下来,该院将围绕调研发现的风险隐患,以制发风险提示函的方式,督促辖区相关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新就业劳动用工,补齐权益保障短板,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zhangxiao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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