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部分地区优化调整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措施。12月26日,成都8个县市陆续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对本区域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进行优化调整。通告显示,在这8个县市划定的限制燃放区域内,市民可以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和正月十五这四天燃放烟花爆竹。
此前,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今年1月,微信公众号“成都发布”曾发布消息,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均按照法定程序发布了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成都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自2024年11月以来,成都公安会同应急等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查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56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7万余件,礼花弹3056个,行政拘留56人,罚款3人,涉嫌刑事犯罪2人正在依法处理中。
稍早前,有网友在问政四川平台提问,希望在2026年春节,成都市能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让大家热热闹闹过节,增添喜庆氛围,并建议在规定时间和固定位置燃放。对此,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回复称,《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若所在区(市)县不在中心城区,建议前往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当地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若后续政策有调整,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