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体不当影响

百家号 2025-12-24 18: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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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一些网络媒体和网友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的规定表示关注,并提出了一些疑问。

立法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体不当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在12月24日回应了这些关切。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审议和第136条规定形成的有关情况,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两次将修订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二审稿中,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规定适用于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人各类治安违法行为。

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各方面提出,实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减少和避免“一次受罚、终身受限”的情况,也有利于为将来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提供一定的实践经验。据此,参照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等法律规定的表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有关条款作了修改,形成了后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

针对网络上有言论针对第136条规定的封存措施提出“哪位少爷吸了”的言论,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在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法治工作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立法工作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体、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当影响。

针对公众关心的“记录封存”含义,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是一种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管控的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措施。目的是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必要的管控和规范,减少和避免被处罚人“一次受罚、终身受限”。封存不是消除、删除记录,有关违法信息仍然记录在案,但不得随意查询、提供或者披露。第136条规定予以封存的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同时规定了两类例外情形:一是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查询的除外;二是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两个法律的适用关系,该负责人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的各类违法行为均属于不构成犯罪、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凡属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一律依照刑法规定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如果将构成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作为治安违法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处罚,则属于错误适用法律,应当纠正;反之,亦属于错误适用法律,也应当纠正。

在两个法律适用关系上,有三类情况需要注意。第一类情况:有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问题,如故意杀人等行为,不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应当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类情况:有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问题,如吸毒等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问题,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第三类情况:有些行为从行为特征的规定或者描述上看,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有规定。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应当看是否构成犯罪,凡属于构成犯罪的,均应当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在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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