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咸宁通山县的阮先生遇到难题。他与女友生育一名女婴后,发现女友与他人婚姻存续。女友回归原本家庭后,阮先生自行抚养孩子5年多,现在面临落户、入学问题。

阮先生是1972年生人,几年前在外打工时认识了1988年出生的郭女士。两人相恋后于2020年在医院产下一个8斤重女婴,并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了阮先生和郭女士为孩子的父母。

孩子出生后,阮先生和郭女士带孩子去打疫苗、上户口,派出所要求出示结婚证。这时郭女士才告诉阮先生她还是已婚状态,尚未离婚。两人商量决定等郭女士离婚后再领结婚证给孩子上户口,但事情一直被拖延下来。
2023年,郭女士的丈夫要告她重婚罪,阮先生和郭女士发生矛盾,郭女士回归了原来的家庭。阮先生向郭女士提出由她带孩子抚养,他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郭女士没有同意。之后,阮先生与郭女士相互删除了联系方式,阮先生一直在外打工,孩子由他的哥哥帮忙抚养。
孩子现在已经5岁多,即将上小学,阮先生不得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他已经50多岁,目前一个月能挣7000多元,两个儿子30多岁还未结婚,家里还背着房贷,带孩子的哥哥也60多岁了。他曾想过把孩子送往福利院,但舍不得。
阮先生咨询过派出所,被告知需要进行亲子鉴定,证明是父女关系后才能办理户籍;如果证明不是亲子关系,事情会比较难办。阮先生表示无论孩子最终鉴定结果是不是亲子关系,他都愿意抚养,但他不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该如何去办理这些事宜。
通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阮先生的情况需要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如果不存在亲子关系而阮先生希望继续抚养孩子,则需要郭女士配合,由郭女士和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出面,通过公证的方式签署放弃抚养权声明,之后阮先生再通过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通山县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将主动联系阮先生了解情况,协助妥善解决孩子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