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四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钟振超与狄柳燕、陈雪辉等人因内幕交易跃岭股份股票被罚的细节。三人与跃岭股份前董事长林仙明存在密切联系。

内幕交易源于上市公司的一笔资产收购。2023年5月,源悦汽车实际控制人有意出售控制权,委托陈某冲等人寻找投资者。2024年春节前后,陈某冲联系深交所上市公司跃岭股份董事会秘书陈某均介绍了该项目,后者向跃岭股份董事长林仙明汇报。根据2024年财报显示,当时的董事长正是林仙明。

2024年3月23日,跃岭股份与源悦汽车就收购其51%股权的意向协议内容进行了最终谈判并达成一致。随后在3月29日盘后,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宣布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源悦汽车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此次收购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4年3月10日,公开于3月29日盘后。林仙明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3月10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钟振超与林仙明频繁联络。钟振超是林仙明的专职司机。2024年3月27日,钟振超开车将林仙明从上海接回温岭,并在其家中吃晚饭。次日下午,钟振超通过微信、电话与妻子狄柳燕讨论买入“跃岭股份”股票,狄柳燕随即大笔买入该股票,成交金额为87.1778万元,资金较前一日放大约32倍,并于次日继续买入。最终,钟振超与狄柳燕账户组在3月28日至29日买入“跃岭股份”股票11.32万股,成交金额112.2191万元。内幕信息公开后,上述股票全部卖出,亏损14506.27元。

数据显示,3月29日,即钟狄夫妻买入次日,跃岭股份上涨2.66%。4月1日,即收购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停,但次日下跌3.9%,到4月16日累计跌幅近30%。

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钟振超和狄柳燕处以50万元罚款,其中每人各25万元。

此外,陈雪辉与林仙明是同村好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多次通话。陈雪辉账户组交易“跃岭股份”股票行为明显异常,仅买入该股票。具体情况为:2024年3月25日,陈雪辉临时转入49万元至其方正证券账户,立即买入“跃岭股份”股票。3月29日,陈雪辉借入银行信贷资金并全部买入“跃岭股份”股票,同时当天存在亏损卖出其他股票后买入“跃岭股份”的情况,买入意愿强烈。最终,陈雪辉控制使用账户组在3月25日买入“跃岭股份”股票4.9万股,成交金额49.245万元;3月29日买入68.06万股,成交金额716.6686万元。内幕信息公开后,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51800.44元。
对于内幕交易,陈雪辉辩称敏感期内的通话与股票交易无关。经复核,证监局对陈雪辉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没收陈雪辉违法所得51800.44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025年12月10日,跃岭股份涨停,走出两连板,收报19.27元/股,总市值为49.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