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侵吞70万补贴获刑 严惩“蝇贪蚁腐”

光明网 2025-12-10 11:10:31
A+ A-

司法机关持续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职务犯罪。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五起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案例中,上海一名街道办事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残疾人员个人账户中的70万元资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情显示,被告人黄某,1988年出生,原为上海市静安区某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办公室干部。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他利用负责残疾人事务管理的职务便利,接收并托管了四名无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和现金。通过提现、转账、消费等方式,黄某将这些资金用于个人还款和消费,总计70万元。

2024年7月2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黄某提起公诉。同年8月13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后,黄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了资金去向、案发经过及还款资金来源等证据,并结合证人证言,认定黄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针对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托管账户资金底账不清以及重点岗位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建议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成立特殊居民财物托管使用监督小组,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完善资金台账动态监督检查及补贴审核审批等工作机制,推动财物托管制度规范化建设。

最高法在阐述该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侵吞残疾人托管财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影响恶劣。司法机关全面审查证据,有力指控犯罪,全面认定事实,精准定罪量刑,及时制发建议文书,体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hangxiaohua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