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中国自2024年12月1日在全国推广水资源费改税。这一政策实施一年来,归属于地方政府的水资源税收入显著增长,增加了地方自主财力。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新扩围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9.4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长26.9%;水资源税收入为189.6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18.5%。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7%,其中资源税收入同比下降0.4%。与之对比,水资源税收入出现明显增长。此前,中国对水资源收费,但管理体制较为混乱,缺乏有力征管,未能充分发挥水资源节约作用。因此,2016年7月开始,河北、北京等10个省份陆续试点水资源费改税,效果良好。2024年12月起,剩余的广东、江苏等21个省份也试点水资源费改税,至此水资源税推广至全国。
财政部明确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给地方,通过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更好发挥地方积极性。国家统一明确各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份确定。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水资源税改革后,采取“差异化课税”的调节方式,形成了“超耗多缴税、节水享优惠”的机制,税收调节效果进一步显现。一方面,地下水和特种取用水量明显下降。2025年前三季度,新试点地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38.4亿吨,较2024年同期下降了13%;特种取用水量为2832万吨,较2024年同期下降49.7%,较好发挥了水资源税对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企业节水意识和节水改造积极性增强。例如,全国有369户企业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符合享受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条件,共减征税款4395万元。
近年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加大。去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财税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是重点之一。水资源费改税正是落实这一部署的举措之一。不过,21省份水资源费改税后的增量收入规模约为29.6亿元,这一增量收入规模较小。
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要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以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目前,国内消费税收入规模每年约1.7万亿元,属于中央税种,收入全部归属中央财政。消费税改革将部分税目征收环节后移的同时,将增量收入划归地方。这项改革仍在谋划中。财政部11月份公开文件称,今年上半年统筹考虑央地收入划分、征管能力等因素,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
多位财税专家表示,选择哪些消费税税目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需要考量多重因素。首先必须征管可控,消费税征税对象从少量生产企业转变为大量批发零售企业,势必使得税收征管难度大幅增加。其次,由于各地消费税规模差异大,相关税目征收环节后移及央地收入分配模式选择会导致地方财政利益分配不均。另外,改革对相关行业企业及提振消费的影响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今年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税法,核心内容是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并要求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试点工作。环保税属于地方税种,未来对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开征环保税,也能给地方政府带来一定的增量财政收入。
此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还提出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这些举措也被认为是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的举措。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约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约3.1万亿元,同比下降3.3%,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约7.2万亿元,同比增长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