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陷入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过大 娱乐圈恩怨再起波澜

爱吃肉的锅锅 2025-12-06 23:28:28
A+ A-

1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场庭审让沉寂许久的港台娱乐圈再度掀起波澜。香港女星张柏芝被前经纪人余毓兴及所属的AEG公司告上法庭,对方索赔高达1276万港元,理由是张柏芝收取4176万港元片酬后未按约定履行电影拍摄义务且违反经纪合约。这场横跨十余年的娱乐圈恩怨正式走上司法程序,一边是大众熟知的“玉女掌门人”,一边是履历复杂的资深经纪人。

张柏芝陷入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过大

事件的根源要追溯到2011年。当年7月,余毓兴与张柏芝签订了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约定由余毓兴担任其唯一经纪人,余毓兴支付4000万港元片酬,张柏芝则需拍摄四部电影。次年5月,双方又追加了一份两部电影的片约合约,余毓兴先行支付了276万港元。2014年,AEG公司与张柏芝签订补充合约,取代原经纪约并预付1000万港元。然而在余毓兴看来,张柏芝收下这些酬劳后并未履行全部拍摄义务,因此联合AEG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退还1276万港元并交代相关演艺收入。

张柏芝方面对此有不同说法。其工作室早在2024年就发布声明,直指余毓兴的言论严重不实,属于恶意中伤。工作室强调,张柏芝2011年的唯一经理人是新亚洲娱乐公司,而该公司已于2013年8月被香港法院颁令清盘,余毓兴在此之前就已自行退出公司。更关键的是,张柏芝方曾指出,余毓兴在2014年涉嫌伪造公章以她的名义擅自签约,当时就已发出律师函维权。双方各执一词,让这场合约纠纷充满了罗生门。

随着庭审开启,余毓兴的过往经历也被网友扒出,使事件变得错综复杂。公开资料显示,余毓兴曾签约过郑伊健、林心如等多位艺人。2013年新亚洲娱乐因投资纠纷被清盘,作为公司高管的余毓兴选择退出逃避责任。此后他麻烦不断,2014年涉嫌伪造公章诈骗被告,2018年卷款跑路导致数百人受害,2022年诈骗偶像教父孙德荣500万后失踪。2024年他还发布了一首名为《以犬之名》的歌曲,暗讽张柏芝当年以“狗的忠诚”发誓却违背承诺,被外界解读为借舆论施压。这些过往让不少网友对他的诉求打上了问号。

其实,张柏芝在经纪合约上的争议并非首次。早在2000年,刚走红的她就单方面与初代经纪人朱永龙解约,转头跳槽到向华强的中国星公司。而余毓兴也曾卷入其他艺人合约纠纷,2014年就曾因张柏芝缺席综艺《女神的新衣》被爆料涉嫌合同诈骗,当时他辩称是对方擅自更改播出平台违约在先。这起新官司,本质上是娱乐圈艺人与经纪人矛盾的又一次集中爆发。

这场横跨十余年的纠纷不仅是两个人的恩怨,更触及了娱乐圈经纪合作的痛点。一方面,预付高额片酬是行业常见操作,但合约条款往往存在模糊地带,一旦艺人行程变动、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就容易引发履约争议;另一方面,艺人与经纪人的合作本应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现实中却常出现权责不清、利益纠葛的情况,甚至有人借纠纷炒作博眼球。就像这次余毓兴发歌暗讽、张柏芝工作室发声明维权,双方的舆论战早已先于法庭审判打响。

从法律角度看,合约是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唯一依据。无论当年新亚洲娱乐清盘是否影响合约效力,余毓兴是否存在伪造公章行为,张柏芝是否履行拍摄义务,都需要法庭拿出确凿证据来判定。而从行业角度讲,这场官司也给娱乐圈敲响了警钟: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合约时,必须明确权责条款,避免模糊表述;双方合作要坚守契约精神,既不能让艺人拿了酬劳不履约,也不能让经纪人借合约设陷阱。

如今庭审已经开启,这场1276万港元的索赔案最终会如何判决还有待司法给出公正答案。可以肯定的是,娱乐圈的热度终会褪去,唯有契约精神和诚信经营才能长久立足。对于艺人来说,爱惜羽毛不仅要做好作品,更要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对于经纪人而言,与其靠爆料、发歌博眼球,不如踏踏实实履行职业操守。毕竟观众看的是作品,不是狗血的纠纷闹剧。

这场官司不仅关乎张柏芝和余毓兴的个人声誉,更折射出娱乐圈经纪行业的规范困境。期待法院的判决能厘清是非,也希望整个行业能以此为鉴,让合约回归契约本质,让合作回归诚信初心。

责任编辑:0882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