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从这一天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同年12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也必须全部执行新标准。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与销售做出明确规定。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其安全、科学、理性选购,沈阳都市圈消费维权联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消费者应了解国家标准的相关内容。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等均须符合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销售企业不得售卖无有效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无过充保护、无防爆设计的电池,以及劣质充电接口或输出不稳定的充电器。新国标还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且超过这一速度时电动机需自动停止动力输出,以减少超速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
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查看车辆是否有CCC认证标志,这是通过指定认证机构检测、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核心凭证。同时,还需检查厂名、厂址、商标、出厂日期等信息。
核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时,确保“一车一证”。购车时需仔细对比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电池规格等关键信息,必须与实车参数完全一致。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有效性,可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确认。
线下购买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且有完善售后保障的正规经销商或品牌专卖店;网购时,则要通过正规网站购买,避免通过无资质网店、流动摊贩等不明渠道购入假冒伪劣、拼装改装或不合格产品,留下安全隐患。
购买后,消费者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要求进行存放、充电、保养等操作,注意建议使用年限提示;骑行时按要求佩戴头盔,按照规定时速行驶;不要自行拆卸或改装。
及时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这些凭证不仅是后续办理车辆上牌、享受维修保养服务的必要手续,也是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购买电动自行车权益受损时,应首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通过拨打12315电话或访问“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若发现所购电动自行车涉嫌不符合新国标、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