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两国一致认为,核能作为一种清洁低碳、稳定可靠的基荷能源,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能源安全等全球性挑战方面具有独特重要作用。双方欢迎在1997年签署的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及1982年签署的合作议定书框架下开展工业和科技合作,并将继续秉持透明、尊重和互信原则在这一领域深化合作。
核能合作是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已有成功合作经验,双方将在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机组建设运行管理、现有核电站延寿、永久关闭核电站的清理和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等方面加强经验反馈和技术交流。技术创新对提升核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至关重要,双方将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继续推进核能技术创新研发合作,并探讨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特别是通过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和自动化)以及电力生产以外的和平利用(热能、医用放射性同位素)等新方向的合作可能性。
在核燃料供给、核电装备制造、铀资源安全等领域开展协调合作,对于保障核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至关重要。双方致力于确保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可靠与可持续性,共同推动核能安全发展,加强核能产业链协作并维护其韧性。核聚变能源是未来拥有丰富零碳能源的重要选项,双方愿继续深度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国际大科学工程,为ITER计划顺利推进、如期建成作出贡献。
保持和加强核安全、核安保努力对和平利用核能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相关技术支持单位之间的核安全、核安保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携手应对该领域内的风险挑战。核能科技和工业发展需要专业性技能型人才培训支持,双方在核科学与核工程学历学位教育、核反应堆建设运维人员培训方面有合作基础,愿意继续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为两国核能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中法两国重申对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承诺,特别是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承诺,强调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全球框架中的核心作用,表示将在符合各自国内法律要求的前提下,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所需资源。双方承诺支持国际核能发展,按照核安全、核安保和核不扩散的国际义务,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作为加快实现碳中和的一部分,中国赞同法国提出的关于在2020年至2050年间将全球核能增至三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