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航空公司推出的“付费选座”业务引发了广泛争议。原本已划分好座舱等级并按等级售了票,却在旅客值机选座时加一道“锁”,让旅客付费或花费积分开“锁”。这种做法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成为了一种“行业惯例”。
法律人士指出,“锁座”不仅涉嫌违反《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还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例如,王女士购买了某航司由大阪关西至北京首都的航班经济舱机票,机上共有约300个座位。她在线上选座时发现,登记序号为第34,但“已被选”座位高达140余个。此时这趟航班线上值机开放的可选座位仅占总数的40%为116个,其中免费的座位仅有14个,且多集中在后排中间位置,其余的要支付35元、70元或140元不等费用(或等值积分)才可选用。
乘客王先生在办理某航班线上值机时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前20排共有58个座位,除了17个付费(或积分兑换)座位外,都已经“被选座”。21到24排共24个座位中只有3个中间位置。王先生只好换了28排靠窗的位置,而登机牌显示他的值机顺序是16。这意味着前面只有15个人选了座,而航空公司却以“被选座”的名义封了100多个座位。
在线机位预定服务刚推出时,主打的是“便民”“节约资源”,但这一初衷后来在一些航空公司变了味。2015年左右,国内一些航空公司推出了“付费选座”项目,并美其名曰“个性化服务”或“细分服务层级”。自此,旅客逐渐失去了同等座舱不花钱就可以公平自主选择座位的权利,“增值服务”逐渐变成了“增值业务”。
2015年10月,曾有媒体批评飞机上收“伸腿费”不合理,此后多年,类似的批评声不绝于耳,但相关航空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认为,一些航空公司的付费选座业务至少涉嫌违反了三道法律法规:违反了《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中承运人应公平公正保证旅客合法权益的原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害了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违反了价格法,使消费者在支付机票价格后额外付费选座。
尽管一出现就饱受争议甚至涉嫌违法,付费选座仍成为了“行业惯例”。2016年,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的“选座收费”项目曾受到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处罚,认定其“自立收费项目收费”,违反了价格法中关于政府指导价的规定。但此后,各航空公司的有关“付费选座”业务鲜有受到处罚。
这种任性表明相关航司逐利不择手段,既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受影响的旅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当勇于维权的消费者多起来,就能形成一股无形的倒逼力量。同时,消协组织可依据法律授权,以航司大比例“锁座”侵犯不特定消费者权益为由对相关航司提起公益诉讼。
面对航司大比例“锁座”涉嫌违规,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民航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当前,面对高铁等竞争,国内民航业唯有改善服务、规范运营,才能提升竞争力,而不是通过大比例“锁座”行为“薅”消费者“羊毛”。有网友称,“原以为买了机票就能选座位,结果线上值机全是后排中间座,一家三口想坐一起都得碰运气。”这一声音反映了航司“锁座”不仅侵权,还隔绝亲情、缺乏人性。对这种行为,的确应该管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