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开了一起贪污公款案件。一名90后国有企业女出纳王美丽(化名)在五年间贪污挪用公款700余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王美丽今年35岁,在该企业工作近十年,从一名普通财务助理成长为负责企业日常资金收付、账目核对等关键财务工作的出纳,深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然而,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了一系列贪污行为。起初,她只是偶尔挪用少量现金用于偿还个人欠款,随着时间推移,她的胆子越来越大,开始伪造报销凭证,侵吞公共财物七百余万元。
这些巨额赃款并未被王美丽用于改善生活或投资经营,而是几乎全部流向了网络直播平台。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接触到直播平台,直播间里的氛围十分活跃。王美丽的打赏金额逐渐增加,从几百元到几千元,再到几万元。每次打赏后,听到主播亲切地称她为“姐姐”,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在这五年里,她像一只贪婪的硕鼠,蚕食着国有资产,有600余万都用于打赏了网络平台主播。
王美丽的行为最终被发现,纪委监委依法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案,迅速成立了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的办案组,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查工作。他们多次前往涉案企业调取财务凭证、银行流水等资料,逐一核对每一笔可疑的资金流向,最终确定了王美丽的贪污数额。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认真听取辩护意见。针对涉事企业存在的财务监督管理缺失问题,检察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相关企业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回复。
检察官表示,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侵害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正常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