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氏三兄妹追讨的信托到底是谁的 信托之争再起波澜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1 0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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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宗氏三兄妹”围绕信托权的相关诉讼曝光,相关讨论热度持续高涨。关于“信托之争”是否出现反转,陈丽娅律师分析称,可能存在间接设立或第三方设立等路径,关键要看谁是信托契约上的委托人,信托结构是否通过公司穿透隐藏身份,以及汇丰银行是否为受托人或仅为账户托管人。

此前获取的法律文书显示,宗馥莉曾从建昊公司在汇丰银行的账户中转走108.5万美元,且她是建昊公司的董事。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在杭州案件审理结束前冻结该账户。建昊公司可能是“信托纠纷”的重要关联主体。多名律师表示,这种说法并不成立,但信托结构的合法性和隔离性确实值得关注。

7月15日,一份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为原告,宗馥莉和建昊公司为被告的诉状被查询到。该文书显示,2024年12月,三人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以阻止宗馥莉处置汇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法院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并要求说明已转出的约108.5万美元的去向。文书并未提及“分割信托权”的表述。

据媒体报道,除了香港高等法院的起诉外,宗继昌等人还在杭州提起诉讼,声称其父亲宗庆后承诺为他们设立总价值21亿美元的信托。接近汇丰的知情人士透露,宗庆后并未在香港汇丰银行以其个人名义设立信托。

滕云律师认为,背后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信托确实在汇丰银行设立,但委托人并非宗庆后;另一种可能是汇丰银行对信托是否设立并不知情,其并非信托的受托人。陈丽娅表示,家族信托不能以企业的形式设立,但企业可以作为信托的参与主体,在境外普通法系中尤其如此。

从香港高等法院文书上可知,建昊公司的董事为宗馥莉。因此,她对该公司的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财产状况知悉是有法律依据的,建昊公司根据董事指示进行资金划转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滕云推测,关于信托是否设立及宗馥莉是否存在不当处理信托财产的审理重心可能在杭州中院而非香港高等法院。

有分析认为,宗庆后为“宗氏三兄妹”留下的家族信托架构尚未完成搭建,资金仍在委托人开设的银行账户里,未转入信托账户。宗馥莉从建昊公司账户中转出108.5万美元的行为引发了公众对信托结构合法性及信托财产隔离性的质疑。陈丽娅表示,若资金来自信托账户,需明确其身份及权限;若资金来源与信托资产无关,则不构成“击穿信托”。

邓智荣博士指出,为确保离岸信托的有效性,明示信托必须具备三个确定性:设立信托的意图、信托资产标的及受益人的确定性。设计离岸信托时,需避免信托设立人保留对信托财产的控制权,避免欺诈性转让,避免信托财产属于非法资产,并注意信息披露过失。

责任编辑: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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