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位不给装充电桩男子起诉物业 法院支持安装请求!江苏的张某是某小区的业主,他在该小区租用了两年的固定停车位后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为了方便充电,他打算在租赁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然而,当他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时,却被拒绝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随后,张某又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样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国家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予以协助配合。鉴于张某作为小区业主,在小区内已租用了一年以上的长期车位,他有权在其租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