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夫赠情人514万被判返还 婚外恋情曝光

百家号 2025-06-07 09: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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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妻子李某意外发现,丈夫生前与一名女子保持着多年的婚外恋情,并擅自将巨额财产赠与该女子。在近9年的时间里,丈夫频繁向这名女子转款102次,转款金额共计500余万元。

李某认为丈夫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希望追回这些款项。6月6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因“婚外恋”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女子韩某返还实际收取款项514万余元及利息。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判决已生效。

李某与王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结婚,婚后共同打拼积攒下家业。2024年2月,王某因病去世。同年6月,李某因另案向法院申请调取王某银行流水及微信转账信息时,意外发现了丈夫生前的秘密。自2014年10月至2023年2月,近9年的时间内,王某频繁向韩某转款102次,转账金额高达555.49万元,而韩某的账户仅向王某转款41万元。李某还发现了丈夫手机中与韩某暧昧的聊天记录和亲密合影照片,认为丈夫所转款项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韩某应如数返还。

韩某否认与王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声称王某所转款项是自己委托王某代售古董的款项,拒绝返还。李某因此将韩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赠与款项514万余元及利息。

庭审中,李某与韩某对514万元的属性产生巨大争议。李某认为这是赠与款项,韩某则认为是委托王某代售古董款。法院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信息、银行流水等,以及二人亲密照片和微信聊天中的亲昵称呼和暧昧内容,确信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韩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法院认为,王某和韩某在大额转款中未曾备注“古董”等字样,且在交接上百万元古董时无任何文字材料或委托手续,明显有悖常理。此外,王某在近九年的时间内多次转账,金额从500元至150万元不等,与古董买卖一次性交易的习惯不符。因此,法院对韩某的辩解不予采信,确认王某向韩某的转款系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本案中,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或追认,非因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韩某,该赠与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又不符合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韩某返还实际收取款项514万余元及利息。

法官提醒,在夫妻双方未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出轨一方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彼此忠实的价值基础,损害了配偶方的情感和财产权利,影响家庭和谐,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zx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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