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安徽凤阳鼓楼突发屋顶瓦面大面积脱落坍塌,持续数分钟。次日,“凤阳鼓楼坍塌”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据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通报,5月19日18时30分许,凤阳县鼓楼楼宇(1995年重建)顶部一侧瓦片部分脱落,无人员伤亡。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因鼓楼楼宇屋面局部瓦片脱落,自5月20日起封闭维修,开放时间另行通告。
通报称,2017年以来,鼓楼楼宇零星出现屋顶部分瓦片脱落、檐板损毁。2023年2月,因损毁情况加重,存在安全隐患,启动鼓楼楼宇维修项目。同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同年9月进场施工,2024年3月竣工验收。
凤阳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责令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赶赴现场,并邀请相关专家开展调查核实。在安徽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发现,凤阳县明中都鼓楼楼宇维修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签署合同,2024年3月18日递交履约信息,合同金额为341.206万元,合同结算金额290.23万元。项目安全达标、质量达标情况均显示合格。中标人为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工期为180天。
明中都鼓楼又称中都谯楼,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鼓楼广场,是中都城重要附属建筑。该楼始建于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当时朱元璋计划迁都故乡凤阳,修建了这座鼓楼来给全城报时。清咸丰三年(1853年)楼宇被火焚毁,尚存城台。1995年,在凤阳县政府主导下,鼓楼得以重建,目前已在鼓楼四周形成繁荣的仿古商业旅游区。
文旅局长卢德永表示,事发当天温差高达20℃,比较罕见。对于此次事故原因,他表示:“据气象部门监测,昨天一天的温差高达20℃(最低17℃/最高37℃),这种情况比较罕见。当然,不知道是否和这个因素有关,我们把这条信息也反映给了专家组。”
卢德永还提到,网传300万元的招标资金主要用于瓦片、檩条以及二楼木栏杆的修缮,增加防水层、钢筋网、水泥砂浆层等,还包括脚手架搭建等花费。至于是否是工程质量问题,需要专家的论证。
关于鼓楼楼宇是否属于文物的问题,卢德永表示,鼓楼由台基和楼宇两部分组成,台基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楼宇部分其实是1995年建设的现代建筑,不属于文物本体,采用的是钢筋混凝土结构。
央视报道指出,安徽凤阳鼓楼的楼宇部分并不是文物,而是1995年未经批复就违规复建的“假古董”。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城台上面进行施工的楼宇复建项目至少需要通过省级文物部门和国家文物局的双重批复,但实际情况是,1995年相关报批手续在安徽省文物局就未获得批准,属于违规建筑。
目前,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安徽省文物局已组成专班,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