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购房补贴和支持措施。
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为准),购买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且预(现)售备案总价不超过350万元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可获得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此外,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在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也可享受补贴。其中,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首次置业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可以叠加使用,但每套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根据补贴额度,先购先得,用完即止。
通知还提到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时,允许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并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鼓励国有企业开展“集聚权益换购商品住房”、“共有产权商品房”、“以旧换新”等活动。2025年12月31日前在佛堂镇、苏溪镇、上溪镇、义亭镇、大陈镇、赤岸镇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且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可在该商品住房所在镇学校排序入学。
通知还强调了对城市有机更新货币化安置凭证的支持力度,这些凭证可用于购买本地取得预售许可且未经备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住混合垂直商品房)。为适应高品质居住需要,将完善标准规范,优化建筑结构、消防安防、规划设计等方面,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高质量住宅。同时,培育和发展保障性住房,鼓励企业收购或自持转化商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该通知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由建设局、自规局、卫健局、教育局、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