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学山(化名)是佛山市2023年引进的一位“90后”青年学者,他依据原来的人才政策申请佛山市领军人才补贴。如果成功,他将获得200万元的安家补贴。他的申请在初审、复审和终审中都通过了,但在公示前夕被佛山市人社局撤回。理由是2023年7月6日佛山市已发布新的人才政策,孔学山需提供2023年7月6日前的世界大学排名,而软科发布的2023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时间是2023年8月15日,因此不符合申报条件。
孔学山随后进行了信访和行政复议,但相关请求均未获得支持。无奈之下,他起诉了佛山市人社局。2025年1月,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孔学山没有提供2023年7月6日前的世界大学排名,不符合政策条件,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孔学山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2025年3月6日,此案二审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孔学山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并在该校完成了两年博士后工作。2022年底,他看到佛山某高校的人才招聘,觉得佛山重视人才和科研,便投递了简历,并于2023年初与学校签订合同。他当时享受的是“特聘青年研究员B级”待遇,有30万元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
佛山市于2018年发布的人才政策规定,申请地方级领军人才需要学校排名世界前150名。根据相关政策,全职新引进的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可获得200万元安家补贴。2023年8月15日,软科发布了2023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华南理工大学进入前150名,在101-150名区间。孔学山被入职的学校告知符合申请佛山市领军人才补贴的条件,于是他在2023年9月提交了申请资料。
孔学山的相关申请于2023年9月24日提交,10月9日佛山市人社局初审通过,10月26日复审通过,10月27日终审通过。然而到了11月8日,当要进入公示环节时,相关申请被撤回。孔学山表示,经询问学校的老师得知,佛山市人社局给出的说明是因不符合申请条件撤回申请。此次被撤回申请的华南理工博士、博士后共有30多人,主要是佛山高校的老师。
孔学山认为旧的人才政策是从2018年9月开始发布的,为期5年,他于2023年初入职,是在旧的政策适用期内,而新的人才政策是2023年7月6日发布的。旧的人才政策明确指出,在地方级领军人才的申报中,其学校排名是指年度排名,软科发布的2023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是2023年8月15日发布的,因此以该排名榜单作为申报依据是符合条件的。
孔学山进行了信访和行政复议,但得到的回复是一样的:需提供2023年7月6日之前的世界大学排名。2024年1月,孔学山申请了行政复议。2024年8月,佛山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佛山市人社局撤回孔学山的申请,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合理,驳回了孔学山的请求。
对于上述行政复议结果,孔学山仍不服,选择起诉佛山市人社局,要求撤销佛山市人社局不予认定的行政行为,责令重新作出认定。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审理认为,在程序方面,孔学山的申请在公示之前被撤回,程序上符合及时、合理行政的原则,程序合法。孔学山需提交2023年7月6日新政策实施前已发布的2023年度的大学排名,但他提交的2023年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不符合政策条件。据此,顺德区法院驳回孔学山的诉讼请求。
孔学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3月6日,此案二审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孔学山表示,对于二审判决持悲观态度,但他认为自己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因此一直在坚持维权。类似孔学山的情况,多人因同样的原因申请佛山市领军人才补贴被撤回而选择起诉,目前相关案件多在二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