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通过探店平台招募,于3月6日晚参加了一场某连锁鸭血粉丝汤店的探店活动。当晚7点左右,她到店拍摄宣传素材,全程约半小时,期间食用了店内提供的鸭血粉丝汤及汤包。次日凌晨4点左右,小林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其丈夫食用打包带回的鸡排、香肠后也出现呕吐、发烧等反应。
早上7点多,小林在江心洲地铁站因身体不适吐了,随后请假前往医院。经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诊断,小林的症状为“呕吐、急性胃炎、胃肠功能紊乱”,血常规报告显示白细胞异常增高。
小林与商家及平台沟通索赔医药费525.65元、误工费458元、打车费40元,但对方并不认可。在聊天记录中,平台对接账号表示“自己乱吃了什么东西见了什么人,自己去想想”,并将她移出了合作群聊。对方还指责她在“敲诈勒索”,并表示“肠胃娇弱就别接探店单子”。小林随后向南京市12345热线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涉事商家负责人称,当天晚上7点左右,四名达人到店拍摄,其他三人都没问题,只有小林说肚子疼。他们当时拍摄了大概40分钟,食物凉了可能影响口感,但卫生绝对没问题。事发后商家已经及时向总公司反映,公司也在积极处理此事。
该连锁品牌总公司负责人冯女士进一步回应,小林提供的医疗报告与食用店内食物无明确关联,并指责小林在未提供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在该品牌非涉事分店的大众点评页面发布恶意差评,“严重损害品牌声誉”。
探店平台负责人徐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平台和达人的合作仅限于拍摄,招募时明确说明只要求交付拍摄作品,现场所有物料都是用于拍照。小林自己要吃属于个人意愿,吃出问题平台不愿承担责任。她强调,平台合作商家资质齐全,且小林的医疗报告未明确病因,其症状可能与诺如病毒或其他因素有关。
对于小林的索赔诉求,徐女士称平台曾提出支付部分医药费,但小林索要高额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并在多个平台发布差评,已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对于“威胁移出群聊”说法,徐女士否认并要求小林提供具体证据。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3月10日已受理此案并移交凤凰分局处理,结案期限为3月18日。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条件、加工环境,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小林走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徐旭东律师指出,这一事件的关键在于“试吃是否属于合同约定内容”及“因果关系能否证明”。对于探店平台来说,小林与平台虽然是通过微信联络下达拍摄任务,但存在劳务合同关系。若是在履行劳务过程中遭受身体伤害,可以向平台方主张赔偿,但如果平台与小林的协议未明确试吃条款,小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行为,平台则无需担责。对于商家来说,需自证食品合规,否则需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同时小林需通过检测报告或流行病学调查证明症状与食品直接相关,否则商家可依据“多人用餐无异常”抗辩。徐旭东律师建议,小林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小林身体状况较发病时有所好转,但心理上仍愤懑不平。她表示维权太难了。六天过去了,商家和平台都未对她及家人表达过一句慰问,这让她十分心寒。她已向12345热线反映情况,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她会继续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