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女士在手机上购买了一箱“新西兰酸奶”,收到货后发现其实是小孩儿喝的饮料,而非真正的酸奶。她注意到产品包装正面用大字号印有“新西兰酸奶”,但下方却用浅色小字体写着“酸奶风味饮品”。对于70岁的她来说,这些细节难以看清,直到口感不对才发现自己被误导了。
在电商平台上,这种打着“XX酸奶”名号实则为风味饮品或含乳饮料的产品屡见不鲜。随机购买的7款此类产品中,无一款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标准。其中4款产品的蛋白质含量低于《含乳饮料》标准,另外3款虽然满足《含乳饮料》标准,但在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上仍不符合发酵乳标准。
食品行业专家指出,这类产品营养价值较低,本质上是添加了多种食品添加剂的小甜水,与酸奶完全不同。大型乳企技术人员表示,依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风味饮料或含乳饮料产品包装突出标示“XX酸奶”名称,而在包装正面不标示或在下方用不同字体和颜色标示“饮品”或“饮料”,属于违规行为。法律专家认为,此类行为涉嫌虚假信息标注、故意欺骗消费者,严重者可能构成欺诈。
商家透露,此类产品的成本每瓶约0.3元到0.4元,出厂价约为0.7元/瓶,主要销往四五线城市的县城及批发市场,线上也有一定销售体量。厂家通常会储备多套产品标签,以便在一款产品被投诉下架或店铺被封时,可以迅速更换包装重新销售。有些生产厂家甚至直言,这类饮品就是蹭酸奶概念,属于“擦边”产品。
按照崔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在某平台一家名为“小林家的零食小铺”的商家购买到了这款“新西兰酸奶”。该产品外观和名称标示情况与崔女士反映的一致,包装侧面生产信息标示的产品类型是“酸奶风味饮品【非活菌型】”,并非真正的酸奶,但包装正面却用大字号突出“新西兰酸奶”,并配有酸奶英文“YOGURT”和“生牛乳发酵”字样。
截至2024年12月29日,该店铺所售“新西兰酸奶”累计评价有1773条,许多买家反映上当受骗。有人留言提醒,“不是酸奶,是酸奶饮品,上当了!生产厂家不诚实,一喝口味不对,还有一堆添加剂”。
记者以商家身份联系到该“新西兰酸奶”生产方之一烟台圣菲食品有限公司。一位纪姓销售负责人称,其产品实质是新西兰酸奶风味饮品,之所以叫“新西兰酸奶”,是因为使用了新西兰奶粉原料。此外,“新西兰酸奶”也不是产品商标,包装侧面印有的“樽牧”“皇众”才是真正商标。当被问及如此标注商品名称是否违规时,该负责人承认这是蹭酸奶概念,“就是个擦边的产品”。
电商平台上的类似产品也很多。例如,在“大华食品商贸”店,一款标称枣庄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养牛每日酸奶”,包装正面突出标注了“爱养牛每日酸奶”“YOGURT DAILY”字样,但没有“饮品”“饮料”等标注,仅在瓶身侧面用小字号标注产品类型为“风味饮品(杀菌型)”,极具迷惑性。
另一家电商平台“好滋味饮品店”销售的一款“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生产方同样标称枣庄新盛食品有限公司。该产品不仅在包装正面突出“每日酸奶”4个字,还在下方打出“生牛乳”字样,同样无“饮品”或“饮料”类标示。仔细查看侧面的生产信息可以发现,“每日酸奶”为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实际为“风味饮料”,标注“生牛乳添加量≥5g/100g”。
从国家标准来看,酸奶与含乳饮料、风味饮品在标准定义、营养成分要求上有显著区别。记者随机购买的7款产品中,多数执行的是企业标准或《含乳饮料》标准,而依据《发酵乳》国标定义,酸奶的主要原料是生牛(羊)乳,且含量要求在80%以上,含乳饮料、饮料则未对产品中的乳原料含量做具体规定。
此外,《发酵乳》标准要求“发酵乳”中的蛋白质、脂肪含量分别不得少于2.9g/100g、3.1g/100g,“风味发酵乳”中的蛋白质、脂肪含量分别不低于2.3g/100g、2.5g/100g。《含乳饮料》标准对产品中的脂肪含量没有具体规定,仅要求配制型含乳饮料中的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1.0g/100g,发酵型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中的蛋白质含量分别不少于1.0g/100g、0.7g/100g。《饮料》标准则对产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含量未做要求。
上述7款产品的配料表首位均是水,而酸奶产品的配料表首位通常是生牛乳。尽管“樽牧新西兰酸奶”在包装上提示“生牛乳发酵”,但其生牛乳添加量仅标注为“≥10%”,且位列配料表第四位。“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直接在包装正面标注“生牛乳”,生牛乳位列配料表第二位,且添加量标注为“≥5g/100g”。“爱养牛每日酸奶”配料表中没有添加生牛乳,却在脱脂乳粉成分后面的括号中备注了“生牛乳”。这意味着这些产品的主要成分是水,而非奶。
营养成分表显示,上述7款产品中,有4款产品的单位蛋白质含量低于1.0g/100mL(100g),均未达到含乳饮料的最低蛋白质标准,更未达到《发酵乳》标准。另外3款产品的单位蛋白质含量可满足《含乳饮料》标准要求,但不符合《发酵乳》标准。此外,这7款产品中的单位脂肪含量也明显低于《发酵乳》标准要求,大多数产品的单位脂肪含量不足1.0g/100mL(100g)。
尽管主要原料是水,营养成分远不如酸奶,但这些标称“XX酸奶”的饮料在销售时,却宣称或暗示产品具有营养价值。食品科普作者、生物与食品工程专业博士云无心认为,从配料来看,这些产品奶的成分很低,乳酸菌已被灭活,主要成分是糖和食品添加剂,蛋白质、脂肪等营养成分都很低,不能替代酸奶和牛奶,不推荐儿童饮用。
标签标示方面,产品类型是含乳饮料或风味饮料,但商品突出使用“酸奶”名称,这样的标签标示并不合规。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应在食品标签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果企业在产品包装正面突出使用“XX酸奶”名称,但在下方用小字号或模糊颜色标示“酸奶饮品”或“酸奶风味饮品”,甚至仅在产品侧面或背面的生产信息栏中标示“风味饮料”或“风味饮品”,两种情形均不合规。
江苏一家乳酸菌饮料企业负责人陆文华指出,上述产品标签标识还存在其他问题。例如,“樽牧新西兰酸奶”在包装正面突出了“新西兰”这一卖点,但生产信息中未明确标注相关含量。“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和“爱养牛每日酸奶”仅在包装侧面生产信息栏标注了产品类型是“风味饮料”,包装正面未写品名。如果是风味饮品,产品名称中不应出现“酸奶”二字,否则涉嫌误导消费者。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分析认为,不是酸奶、不符合酸奶标准,却故意在产品包装正面用大字号突出“酸奶”名称,涉嫌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商家在产品包装上故意突出使用“酸奶”二字,将虚假信息放在显著位置,并用颜色和字体突出,以此吸引消费者,该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涉嫌故意欺骗消费者,严重者或构成欺诈。
在售价上,此类在名称上“擦边”酸奶的饮品较为低廉。上述7款产品整箱包邮价在16.5元到22.88元不等,规格通常为一箱12瓶、每瓶180毫升,或一箱10罐、每罐220克。陆文华估算,此类产品生产成本大概在每瓶三四毛钱。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述“爱养牛每日酸奶”和“安慕果乐多每日酸奶”生产方——枣庄新盛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该公司张姓负责人介绍,其“爱养牛每日酸奶”拿货价是8.5元/箱(180mL×12瓶),折合成每瓶出厂价为0.7元;如果代工同类产品,每瓶价格仅0.5元,周转箱、运费另算。以“大华食品商贸”店铺对该产品的标价16.9元/箱计算,其毛利在8元左右。
烟台圣菲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纪先生介绍,“樽牧新西兰酸奶”拿货价最低能做到7.7元/箱(200毫升×10瓶),折合每瓶出厂价为0.77元,不含运费。如果电商卖家走线上代发模式,则厂家保底出货价在11元/箱左右,卖家对外销售产品可自行定价,实际售价和厂家保底出货价间的价差,就是卖家的获利空间。纪先生称,11元/箱的出货价已是最低,这一价格不包含售后和破损赔偿,售后需要电商卖家自行承担。
据陆文华了解,此类产品多出自规模较小的厂家,主要销往四五线城市县城及批发市场。网店销售也有一定规模,但相比线下占比不高,主要因为饮品较重,快递费用较高,且容易因货不对板、虚假宣传被投诉下架。销售此类产品的店铺会经常更换链接和店铺,被投诉到关店就重新开一家,没什么实际操作成本。厂家手里估计有上百件类似的产品标签,这款出来“骗”一轮,关店下链接,再换个标签重新来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