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以删稿为由敲诈获刑10年 索取“公关费”被判刑

澎湃新闻 2025-03-12 14: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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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财经博主寇某借“发稿”行“敲诈”,以牟取暴利。此前,在一次网络生态治理活动中,“消费金融频道”多矩阵账户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要挟开展商业合作事件被上海市委网信办公开通报。1月23日,寇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博主以删稿为由敲诈获刑10年

寇某是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和“支付百科”的创始人兼管理员,这两个公众号在金融财经行业内颇具影响力。2022年1月,寇某通过“消费金融频道”发布了一篇题为《刚刚!传借条逾期用户砍伤某公司员工,被警方带走》的文章。文章故意将发生在外地的砍人事件嫁接到上海某公司,并暗示该公司逼迫借款人还款导致对方持刀伤人。该文章迅速引发舆情,短时间内被各大平台转载。涉事公司联系寇某要求删除不实文章,寇某趁机胁迫该公司签订所谓的“合作协议”,并以“信息服务费”的名义索取20万元。为避免舆情进一步扩散,该公司支付了这笔费用,寇某随即删除了负面稿件。

一年后,寇某再次找到该公司洽谈续约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于是,他决定故伎重施。2023年6月,寇某通过“消费金融频道”再次发布文章,在不清楚该公司高管实际分红的情况下,强行加入主观臆断内容,点名指责高管分红“赚得盆满钵满”,煽动大众对该公司高管的仇视情绪。这一次,寇某以删帖为由胁迫分公司支付30万元的“信息服务费”。

2023年8月,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因以处置负面信息为由向企业索要财物,严重破坏营商网络环境,被相关部门依法关闭。寇某察觉事情不妙,主动退回30万元服务费,但他的行为已然触犯法律,该公司在搜集诸多文章截图等证据材料后报案,寇某被依法抓捕归案。经查,2022年至案发,除了上述公司,寇某也以相同手法敲诈勒索另一家金融公司,敲诈勒索数额累计达到70万元。

寇某到案后,其本人及辩护人辩称,他向企业索取钱款属于商业行为,企业并未因胁迫产生恐惧心理,且寇某并非主动联系企业,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检察机关表示,区分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行为人基于交易关系获取经营利益,不具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强迫交易罪;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通过威胁、胁迫手段利用被害对象的恐惧心理牟取利益,则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寇某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被害企业的不实、负面信息,虽未主动联系企业,但企业出于对商誉受损的害怕担忧,联系寇某删稿或改稿,从而被迫签订高价“合作协议”。企业负责人证词显示,签订协议系被逼无奈,且企业并不需要寇某的服务。这些证据均表明,寇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利用媒体发布负面信息恐吓企业,实施敲诈,收取的钱款名为合作费,实为保护费、删稿费,因此,他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普陀区检察院已推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依法严惩涉企网络造谣敲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小花 TT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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