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子生育能力受限起诉离婚 隐瞒病情争议引发讨论

木子学法律 2025-03-12 01: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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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妻子生育能力受限起诉离婚 隐瞒病情争议引发讨论!3月11日,媒体报道了张女士与男友的故事。两人曾是教培机构的同事,在相恋期间,张女士向男友坦白了自己的病情。尽管她的疾病并未影响日常生活,男方对此也未过多在意。

男子因妻子生育能力受限起诉离婚

2019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体检发现,由于张女士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导致她的生育能力受到限制。得知这一情况后,男方以张女士“隐瞒重大疾病”为由起诉请求撤销婚姻。

案件发生后,有网友指出,男方的诉讼请求是撤销婚姻而非离婚,两者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含义和后果。另一位网友表达了不满,认为当面临潜在的生命威胁时,应该允许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关键在于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以及是否对婚姻存续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此案中,法院认为张女士的病情虽影响生育但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并且已经治愈并无后遗症,因此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所以,仅仅因为生育能力受限并不足以构成撤销婚姻的理由。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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