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产假期间的权益,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成为一项有效措施。目前全国有7个省(市)已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包括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宁夏和兵团。此外,16个省(市)部分实现了这一目标,而9个省(市)仍要求发放至单位。
截至2025年2月底,新增了重庆、青海、河南郑州、湖南株洲四地,这些地区的生育津贴发放对象由单位转为参保女职工,优化了发放流程。
在重庆,今年1-2月已累计向20575名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超过2.57亿元。参保女职工在申请前需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确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资金顺利到账。
青海省医保局于2024年12月印发《青海省深化医保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海北州率先实现了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推进系统改造测试工作。
自2024年12月1日起,郑州市对全市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途径进行了优化升级,调整为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参保女职工可以在线维护个人银行账户,确保生育津贴精准发放。目前,郑州市生育津贴发放周期已缩短至7个工作日以内,截至2025年2月,已为2330名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2880万元。
2025年2月1日起,湖南省株洲市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给女职工本人。实施以来,已有376人享受到这项便捷服务,提升了参保人的获得感和归属感,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