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9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一名9岁男孩徐煜皓在自家门口走失。
家人焦急寻找,并通过直播和社交媒体发布寻人信息。
平顶山蓝天救援队等多方力量参与搜救,经过20多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在对面陡坡的一处深水中找到了男孩,但已无生命迹象。
据男孩舅舅透露,他在地里开挖机时,男孩没有跟随,仅相隔20分钟就发现外甥失踪。
舅舅顺着鞋印寻找无果,男孩最终被发现时已在深水中。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真是个令人心碎的消息!家长怎么能让孩子独自在家附近玩耍呢?监护人的责任在哪里?这样的悲剧再次提醒我们,对孩子的看护绝不能有任何疏忽!”
也有网友认为,救援队辛苦了!但这样的结果让人无比痛心。农村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亟待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太薄弱了,这不仅仅是家庭的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
那么,在此事件中,家长是否应承担监护不力的法律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
在此事件中,家长让孩子独自在家附近玩耍,未能充分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悲剧发生。
从法律角度来看,家长确实存在监护不力的情况。
虽然监护不力并不直接构成刑事犯罪,但家长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对男孩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存在其他责任方),并在道德和情感上承受巨大的愧疚。同时,此事件也应当引起家长们的深刻反思,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安全意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