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直播打赏建立“消费冷静期” 规范诱导行为

环球网 2025-03-10 1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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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已经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指出,行业在高速扩张的同时,也暴露出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诱导性非理性消费等问题。他建议完善网络直播管理制度,加大优质主播扶持力度,以促进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皮剑龙认为,“诱导打赏”和“数据造假”等行为需要有明确的法规约束禁止。他提议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管理条例》专项立法,细化主播行为规范、平台责任清单及用户权益保护条款,明确主播的行为边界。同时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对违规账号实施封禁直播权限72小时的“熔断”机制。

他还建议建立用户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于单笔超过500元或单日累计超过2000元的打赏,应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并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

针对流量造假现象,皮剑龙建议推行“流量透明化”工程,强制平台公开直播间的真实在线人数、打赏来源及商品销售数据,并接入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核查。严惩刷单刷量行为,将组织数据造假的MCN机构和技术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对于未成年人,皮剑龙建议落实“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的双验证措施,禁止未成年人账号打赏和充值。监护人可以一键开启“青少年模式”,屏蔽高风险内容。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基金,为因直播遭受经济损失的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先行赔付。

为了推动直播行业的长远发展,皮剑龙还建议探索“直播+”多元化业态,引导直播与教育、文旅、乡村振兴等领域融合,打造知识付费、非遗传承等正能量内容赛道。构建全面的优质主播扶持发展体系,优化优质内容激励机制,对传播传统文化、科普知识、乡村振兴的主播给予创作补贴。

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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