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的一个早晨,张某驾车搭载妻儿来到上海市嘉定区某路的校车上车点,准备送孩子坐校车。由于未能按时到达,校车司机陆师傅按时间节点正常发车,驶入高速前往学校。
迟到的张某心生不满,驾车追赶载有十余名小初学生的校车。追上后,他故意采用点刹、变道等方式别挡陆师傅驾驶的校车,迫使校车低速行驶并在道路中间停下。为了保障安全,陆师傅将车辆开往右侧应急车道,但张某仍多次故意刹车和变道,继续干扰校车的正常行驶。最终,校车被迫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并停在应急车道内。直到张某离开,校车才得以继续行驶并返回学校。
公安机关于2023年12月21日抓获张某,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张某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