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明确:“应届毕业生”身份放宽 多地政策跟进

环球时报 2025-03-04 04: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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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上海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新疆也明确放宽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应届生的认定标准。通知指出,报考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应届毕业生身份以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等均不影响其身份认定。此外,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报考新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不受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工商注册登记等限制,鼓励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又一地明确:“应届毕业生”身份放宽

公开报道显示,2024年中旬以来,多省份陆续放宽了事业单位招考中的应届生认定标准。5月末,湖南省人社厅在《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过程中,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又一地明确:“应届毕业生”身份放宽 多地政策跟进

7月,《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度。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需按程序尽快完成招聘工作,原则上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又一地明确:“应届毕业生”身份放宽 多地政策跟进

同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等部门就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发出通知,明确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岗位空缺,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中,“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且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今年2月,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委员提案时透露,根据上级部门指引,该区在岗位条件设置中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导向,对应届生的对象定义进行了微调,从原先的当年度高校毕业生调整为近三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在企业就业有工作经验的近三年毕业的应届生。另外,招聘对象范围不限于应届生的岗位,在招考时尽量不对工作经历作要求,有利于克服高校毕业生“慢就业”“不就业”倾向。

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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