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最高法发布多起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中,赵某(男)与孙某已办理结婚登记,并给付了8.6万元彩礼。之后赵某提起离婚诉讼,称孙某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孙某返还全部彩礼。
人民法院调查发现,孙某在短时间内多次闪婚,每次都接收较高数额的彩礼,且婚姻存续时间都很短。历次离婚诉讼中,男方都描述婚后双方无夫妻之实,孙某回娘家居住的情况一致。此外,孙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为维系婚姻作出过努力。基于这些事实,法院认定孙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最终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孙某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