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关于“南京师范大学一学院副院长宋某婚内出轨其所带女博士”的公开信引发关注。据PDF文件显示,当事人自称与女友相识于南师大校园,后来他参加工作,女友继续在学校读博。由于工作安排,他开始长达四个月的出差,期间女友态度变得冷漠。后来他发现了女友在交往期间与已婚的副院长、导师宋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
聊天记录中,2024年12月18日晚11时,网名为“浪花”的网友发消息“先删了,爱你哦”。另一段聊天记录中,女子与“浪花”聊天时,后者自称“猪猪”,而女子则给其发送了一张男子照片,该照片面部打码。“浪花”被认为是宋某某的小号。聊天记录还包含了一些露骨的内容。
据了解,宋某某是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工学博士。2月25日下午,记者发现“环境学院”网页无法打开,并未能联系到宋某某。随后记者联系了南京师范大学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负责人,对方表示情况正在调查中。学校组织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领导们还在调查过程中,具体情况不清楚,但学校会公布处理结果。
另一起类似事件发生在扬州市宝应县某初级中学。副校长徐某某被举报与其妻子胡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黄先生称自己长年在外打工,妻子留在家中照顾孩子。2014年,有人将徐某某的几十次开房记录塞进了他的家门,他开始怀疑妻子与徐某某有染。黄先生提供了聊天记录和合照,显示两人关系暧昧。从2013年1月底至2014年8月份,徐某某有40条开房记录,其中大部分是工作日下午和晚上在宝应各大宾馆开的钟点房。黄先生还提供了一份徐某某在2015年1月30日写下的保证书,承诺不再与胡某发生暧昧关系,并承担一切责任。
黄先生自2014年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徐某某的问题,但至今未见处理结果。10月11日,记者前往该校采访,学校保安称徐某某正在外面开会。通过电话采访,徐某某表示自己只是交友不慎,聊天不当,否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他还解释说开房记录是朋友用他的身份证开的房。徐某某提到十多年前县纪委已对他进行过调查,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宝应县教育局监察室和办公室人员证实了这一点,称当时已按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理。
律师周树强指出,仅凭开房记录和暧昧聊天记录不能认定重婚行为,需要依照有关纪律处分条例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黄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给他一个书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