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去世 叔姑舅姨要求分遗产 无人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光明网 2025-02-26 2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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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既没有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父母也已经离世,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这样的孤寡居民一旦去世,身后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

独生子女去世 叔姑舅姨要求分遗产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独身女子病逝后遗产分配的案件。2022年6月,41岁的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子以及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和身故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10余万元。赵女士去世时无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她的爷爷奶奶和外婆外公也都已去世,因此她没有法律规定上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独生子女去世 叔姑舅姨要求分遗产 无人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无法定继承人且赵女士生前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赵女士父母双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共9人(包括赵女士的叔叔、姑姑共5人,赵女士的舅舅和姨共4人)对簿公堂,均称对其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独生子女去世 叔姑舅姨要求分遗产 无人继承遗产如何分配

法院通过走访了解到,赵女士患有尿毒症,自理能力尚可,能够独立完成饮食起居。有困难时,赵女士的一位叔叔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帮助她去医院。最终法院判决赵女士名下的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和身故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10余万元由9名原被告共同继承。其中一位叔叔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房产则收归国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管理。

三年前,上海市徐汇区的一位独居老人葛老伯猝死家中,留下上百万元的财产和一套房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葛老伯没有法定继承人、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葛老伯的堂弟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葛老伯的全部遗产。法院最后酌情判定,两人分得当时葛老伯所有存款和保险金共130万元,葛老伯的房产判决收归国家所有。

法官表示,北京赵女士的叔姑舅姨、上海葛老伯的堂弟夫妇虽然不是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但都能分得一定数额的遗产,主要是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扶养人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需要考虑扶养时间的长短、扶养方式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情关系等。对被继承人扶养时间长、付出多者应该多分给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在旁系亲属扶养人获得对等遗产继承份额后,法院判决把房子收归国家所有。

近年来,独居老人离世后涉遗产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官建议最好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避免后续财产分配产生纠纷或不符合本人的真实意愿。遗嘱的形式多样,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建议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当事人立遗嘱要适当趁早,确保精神状态良好。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责任编辑:张佳鑫 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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