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在2025至26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将对吸引人才与资本投资者的入境计划增设申请费用,并根据签证或入境证逗留期限长短上调获批申请的签发费,以反映成本并体现“用者自付”原则。为此,《2025年入境(修订)规例》已刊宪并于今日上午11时起生效。
从生效时间起,主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指定入境计划下提出的每宗入境、改变逗留条件或延长逗留限期申请,均需缴纳600港元的申请费。获批申请的签证费用也将从原来的统一230港元调整为:逗留期限180日或以下的费用为600港元,逗留期限181日或以上的费用为1,3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