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无证醉驾致6人受伤 危险驾驶罪从严惩处

百家号 2025-02-26 1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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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涉及醉驾新规发布后的危险驾驶罪治理。

案情显示,2024年2月9日晚上9点左右,贾某坤在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与前方行人刘某等6人发生碰撞,导致6人受伤。经鉴定,贾某坤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5毫克/100毫升,刘某伤情为轻伤二级,刘某豪等5人伤情均为轻微伤。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显示,贾某坤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贾某坤在现场等待,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24年2月23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贾某坤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真审查了在案证据,并实地走访,驾车模拟犯罪嫌疑人行进路线,查清案发时段该路线车流量、人流量等情况。结合这些证据和调查结果,检察官认定贾某坤醉酒驾驶机动车时不存在故意冲撞或二次碰撞的情况,行车速度不快,主观心态上没有放任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伤害,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2023年12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贾某坤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48.5毫克/100毫升,且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及造成交通事故并负全责的从重处理情节,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2月26日,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等7人参加。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从重处罚建议。当天,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贾某坤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综合考虑其从重处罚情节以及自首的从宽处理情节,提出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量刑建议。

2024年2月28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贾某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贾某坤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最高检强调,尽管醉驾属于轻微刑事犯罪,但对情节恶劣的案件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张佳鑫 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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